房屋的面積計算關系著放假的計算,計入房價的包括哪些很多人都不太明白,實際面積,測繪面積以及公攤面積,聽說過這些,但卻不知道實際上指的是什么,計入房價的包括哪些,有時候售房處還會在此做手腳,那么安置房的公攤面積是多少呢,國家是否對安置房的公攤面積有規定呢?
安置房公攤面積有多少
一、一般來說,普通的多層住宅樓在沒有地下設備用房、沒有底層商鋪、底層架空的情況下,公攤的系數約在10%-15%;帶電梯的小高層的住宅,公攤的系數約在15%-20%;高層的住宅相對更高一些,約在20%-25%。
二、各套 ( 單元 ) 的套內建筑面積乘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得到購房者的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公用建筑面積的分攤系數×套內建筑面積。
公攤面積=建筑面積-實用面積
所謂的公攤系數,也就是房子的得房率。
得房率標準如下:
1、高層的塔樓住宅(75%——78%),公攤系數為(22%——25%)
2、高層的板樓住宅(78%——85%)
3、小高層的板樓住宅(85%——88%)
4、多層的住宅(88%——95%)
得房率=套內建筑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陽臺面積)÷建筑面積
國家是否對安置房公攤面積有規定
依據《房產測量規范》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即公攤面積為:
1、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電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為該建筑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
2、每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為墻體面積水面投影面積的一半。
不應計入的公用建筑空間為:
1、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車道等,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
2、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
3、為多幢房屋服務的警衛室、管理(其中包括物業管理)用房。
需要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為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并扣除作為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服務的警衛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之后的建筑面積。
以上就是關于安置房公攤面積是多少以及國家是否對安置房公攤面積有規定的介紹了,在簽訂購房的合同時,合同上都會注上房屋的公攤系數范圍。房屋面積以房地產交易的權屬登記測繪部的測繪結果為準,房產證上標注的面積也是以此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