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朋友對于樓市的各種新房類型一頭霧水,今天小編為大家做了一個簡單的區分,希望能對您買房有幫助。
一、純商品房和限競房
二者都是商品房的一種,區別在于:
1、定義不同
純商品房是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開發的,建成后用于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限競房其實就是開發商在獲得土地使用前已經確認銷售價格的商品房,在開發商拿地和銷售環節限房價,競地價,因此叫限競房。
2、價格不同
限競房是開發商的銷售價格必須控制在政府規定的價格區間內,不得超過定價上限,因此限競房價格往往低于周邊普通商品房。
3、交易時間限制
由于限競房價格低于周邊普通商品房,為了房子炒房行為,限競房未來二手交易時也是受到限制的,要求拿到房產證后五年內不能上市交易。
二、共有產權房
顧名思義,“共有產權”即購房人和政府共同擁有一套房的產權,通常個人產權比在50~80%之間。
共有產權是社會保障性住房的一種房產,是屬于政府給有經濟條件困難的家庭選擇的,因此這種房子的價格會比100%個人產權的商品房要便宜的很多。
同時,由于房子不是“只有你的份”,所以不能自由上市交易,裝修、繼承、租賃等也需符合特殊規定。
三、共有商品房
共有商品房是今年北京樓市誕生的一個新物種。
簡單來說,就是商品房屬性為先,產權共享為特點。本質上還是屬于商品房的,只要能在北京買房,就能買到。唯一的附加條件是限售五年。
比如:
總價格為2000萬新房,產權由個人和政府共享。假定個人占80%,政府占20%,那么個人只需支付1600萬房款,首付門檻降至640萬。
該房屋還將注明個人了個人和政府的產權共享。個人產權部分可以繼承、抵押,交易稅按產權份額繳納。
在持有階段租賃的話,房租收入全部歸個人所有。相應的房地產費、暖氣費、修理基金全部由個人承擔。
五年后出售的,個人和政府產權一起包裝,政府按市場價格回收20%。如果五年后能賣出3000萬,政府會拿回600萬,個人會拿到2400萬。
二次交易產權100%歸個人所有。
實際就是政府出手幫你墊付一部分房費,將高房價“打下來”。
四、集租房和公租房
1、集租房就是叫集體土地租賃住房,由于不需要征地,對于建設企業而言沒有拿地成本,從源頭上降低投入成本,就不會導致后期租金過高。
集租房只租不售,滿足項目周邊居民、上班族等租住需求。集體土地租賃房鼓勵長租,但為了避免出現“以租代售”,租期最長不超過10年。
政府要給集租房補貼是政策性租賃,在政府補貼,市場化運作的方式,由于政府有補貼,對它的租金漲幅會有控制,還會加強檢查,這樣可以有效保證租房人的權益。
2、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戶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標準的公共租賃住房,其保障功能體現在租賃上,而非買賣。
公租房租賃總年限不超過5年。公租房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
五、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辦理相關證件,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頒發,亦稱“鄉產權房”。
“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
小產權房雖然便宜,但是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這也意味著買了小產權房,也是不能將戶口遷入的。
此外,小產權房在交易時,不能貸款,后期如果拆遷,房子相關權益也難以得到保障。
六、商住房
商住房有兩種解釋:一是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商住兩用);二是樓下是店面,樓上是住房,產權為同一人。
商住房的土地使用40年或50年,作為商業用地,可以用于公司注冊,但商住房一般是不可以落戶的,子女入學會受到影響,而普通住宅則是可以落戶的。
由于屬于商業用地,所以商住房的一切收費都是按照商業大樓的收費標準,不僅是商業用水,商業用電,物業費也會以商用標準收取。
以北京為例,同區域的商住房價格一般只有純住宅價格的60%左右,甚至在某些區域會達到50%,所以商住房出現后一度引起了市場熱捧,甚至一度出現了“炒房投資熱”,商住房價格的也一度翻番,只不過隨著北京對商住房限購后,這波熱度開始下降。目前來看投資商住房并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