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購房漸漸進入淡季,開發商為了拉動銷售,往往會使出許多手段。購房者若想能夠避開這些買房過程中的陷阱,重要的就是學會提前了解這些“套路”。
1、認購造勢
現在的樓盤銷售中,流行認購。開發商樓盤預售的目的主要有兩個,一是為了造勢,營造出瘋搶的“假象”,二是為了摸底,看一下項目的吸引力如何。因為認購有著一定的優惠,因此會有購房者心動。但是商品房的預售是存在風險的,沒有預售證的房子,可能土地出讓金沒有繳齊,將來無法辦理房產證,也可能會存在房屋抵押給銀行的風險等等。
首先盡量避免沖動加入認購人潮,理性對待買房行為,其次就是要盡量選擇信譽好、實力雄厚的品牌開發商。
2、侵吞購房定金
房屋交易的過程中,會在正式合同的簽署前,雙方擬定一個房屋認購合同,同時繳納一定的款項。這個錢款是否視為“定金”,主要就是看認購書的內容。
一般認為,如果認購書含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如商品房的位置、樓層、總面積、單價、總價、簽訂正式預售合同的時間等,商品房認購書具有合同約束力,當事人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認購書中約定的款項應當視為解約定金,適用定金罰則。如果認購書沒有含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則認購書只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意向書”,購房人所繳款項應當退回。
3、特價房陷阱
年底購房時,特價房優惠是常見的營銷手段之一了。因為房價上的,讓很多購房者心動。但是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無好貨”的真理一樣適用于樓市。特價房大多存在一定瑕疵,也許是樓層不合理,也許戶型過于奇葩等等。
當然也不排除有“撿漏”的可能,遇到特價房時,購房者一定要搞清房源的具體信息,不要因為錢而消費了自己未來的生活舒適度。
4、合同陷阱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售樓人員)會遞給客戶一份擬好的合同,合同會有許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雙方確定后注入的,而有些選擇性填寫處可能還空著。這時,購房者往往以為該說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這些空白處為開發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條件。所以當心留白的位置,不要給開發商可趁之機。
不是說開發商就一定會“套路”購房者,但是作為買方,小心謹慎總不會錯。知已知彼,才能買到合適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