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實施意見》鼓勵用人單位利用自有存量用地解決人才住房問題。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企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省級以上重點農業龍頭企業、電商平臺龍頭企業、市級以上新型研發機構、省級以上實驗室等單位全職引進的第一至第七層次人才可入住區人才公寓,在區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第一層次人才可享受最高100萬元購房補貼,第二至第七層次人才分別享受50萬元至5萬元購房補貼。
據廣東省肇慶高新區管委會網站,11月22日至12月22日,肇慶高新區黨工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開征求對《關于進一步加快新時代創新創業人才集聚 引領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稿)》和 《肇慶高新區關于進一步加快博士博士后人才創新發展 若干措施(公開征求意見稿)》的意見。《2024年實施意見》擬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2024年實施意見》鼓勵用人單位利用自有存量用地解決人才住房問題。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企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省級以上重點農業龍頭企業、電商平臺龍頭企業、市級以上新型研發機構、省級以上實驗室等單位全職引進的第一至第七層次人才可入住區人才公寓,在區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第一層次人才可享受最高100萬元購房補貼,第二至第七層次人才分別享受50萬元至5萬元購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