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據開封市住建局官網消息,開封市政府日前印發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拓寬房源籌集渠道。
拓寬房源籌集渠道方面,該實施意見提到,開封將通過新建、改建、改造及既有住房認定等方式籌集房源,鼓勵將部分富余安置房、市場房源改建、改造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要堅持供需匹配、職住平衡原則,摸清本地保障性租賃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資源情況,從實際出發,通過新建、改建、改造及既有住房認定等方式籌集房源,合理配備商業服務設施;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可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具體配建比例和管理方式報市政府確定;鼓勵將部分富余安置房、市場房源改建、改造為保障性租賃住房;鼓勵將既有市場租賃住房、公寓、單位宿舍、人才公寓及政府閑置住房等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鼓勵回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
同時,暢通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賃住房轉換渠道。支持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建設和運營管理保障性租賃住房。通過改建、改造及既有住房認定等方式籌集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租賃運營期限不得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