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是現行稅種之一,房產稅是對房屋產權所有人按照房屋的計稅余值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向房產所有人征收的一種稅,那房地產稅可以抵扣嗎?
房產稅是不可以抵扣的,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房產稅和個人所得稅是兩個稅種,房產稅屬產權稅范疇、個人所得稅屬于所得稅范疇。國家是按照不同的稅種歸集,考核房屋價值的擁有情況、個人所得稅的征繳情況,所以兩者不可抵扣。
房產稅征收對象
房產稅的納稅人為房產的產權所有人。如果產權屬國有,其經營管理的單位為納稅人;產權出典的,承典人為納稅人;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當地或產權未確定以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為納稅人。房產稅的征收對象為房產。所謂房產是指以房屋形態表現的財產,包括其附屬的設備,但不包括獨立的建筑物,如圍墻、煙囪、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有墻或兩邊有柱)、能遮擋風雨,可供人在其中生產、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存物資的場所。
房產稅的征收范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這里的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市,其征稅范圍包括市區、郊區和市轄的縣縣城,不包括農村。縣城,是指未設立建制鎮的縣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圍為縣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鎮。建制鎮是指鎮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轄的行政村。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標準,但尚未設立鎮建制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開征房產稅的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座落于上述地區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產稅。
房產稅計稅依據
房產稅分為按房產余值從價計征或按租金收入從租計征兩種。對經營自用的房屋以房產計稅余值為計稅依據;對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稅)為計稅依據;
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注意:融資租賃的房產,由承租人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房產稅;對出租房產,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間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