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住宅裝修對許多家庭來說都是一件大事。可是近年來,家裝問題層出不窮,也讓不少消費者從裝修前的滿心喜悅到裝修后的頭疼不已。前不久,市民李先生就因家裝后出現的種種問題感到非常惱火。
去年,李先生委托裝飾公司幫助其房屋進行裝修,當時雙方合同約定質保期為一年。誰知驗收后不到一年,李先生就發現家中多塊瓷磚出現裂痕,墻面涂料也有部分脫落或發黃,“我打電話給裝飾公司,也沒說要賠償,就希望能及時進行維修,對方卻一再推脫。”就這樣,持續了一個多月,依然沒有人上門維修。情急之下,李先生在與對方的最后一次通話中表明,若再不維修將采取維權措施。對方卻強硬表示,不在意李先生投訴。眼看著家里的裝修問題越來越嚴重,李先生只得向工商部門求助。
接到投訴后,潤州工商隨即派員前往現場進行調查,證實了李先生反映的情況屬實。經過工商人員調解,裝飾公司同意于10日內派員工前往李先生的住所進行維修。潤州工商分局消保科負責人表示,消費者在選擇裝修公司時,要仔細查看對方是否取得相應資質,裝修合同內容不能大意,防止遭遇霸王條款。
同時,我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兩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因此,消費者在住宅房屋裝修好后,保修期內一旦出現裝修質量問題,有權要求裝修公司進行保修。(來源:鎮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