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正的聯合通知》第三條規定,贈與房地產必須辦理公證。
享有產權的房屋所有人有權自由處分自己的房產,可以將房產贈與他人,并簽訂房產贈與合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贈與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能隨意撤銷。因此,受贈人雖然約定將房產贈與另一方,但是房屋作為不動產,只有在辦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后產權才會發生轉移。因此在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是可以撤銷贈與的,此時受贈人并不能請求法院判令繼續履行。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通常情況下并不享有撤銷贈與的權利,所以一經公證該贈與合同即生效,贈與人反悔的要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由于房產贈與只有依法辦理了登記才能轉移房屋產權,所以只是經過了公證但是沒有辦理房屋登記手續,受贈人只能依據合同法要求贈與人承擔違約責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產權。
與父母一起到房管局簽署確認書,并帶齊相關資料,如該物業的產權證或購買合同等;雙方房地產贈與人同受贈人就無償贈與協議,表明無償贈與是贈與人的真實意愿,接受贈與是受贈人的真實意愿。另外,補充一點,在贈與業務當中,如果受贈人為未成年人,贈與人單方出具的贈與書亦有法律效力。
收費情況:簽訂委托書時至少要收齊工本雜費,其中包括測繪費,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證費每份200元,查冊費100元。
收費情況:評估費是該物業的評估價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贈與業務,評估價通常會較市價低。
收費情況:贈與公證費是評估價的2%。
收費情況:到房管局辦理贈與登記,這個環節的收費比較復雜,到了房管局之后,會對該物業再重新作出評估,其中包括契稅為房管局的評估價的3%;印花稅為房管局評估價的0.5%;房地產權轉移登記費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贈人,則加10元)。
1、贈與是雙方法律行為。贈與的成立,不僅要有贈與人將自己的房產無償贈與他人的形式,還要有對方接受贈與的表示。
2、贈與是無償的法律行為。贈與人將自己的房產給予受贈人是無代價的。
3、贈與是實際行為。贈與合同雖為雙方的法律行為,但僅贈與人表示贈與和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還不行,只有贈與人將自己房產交給受贈人,受贈人實際接受后,贈與合同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