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是新版房屋產權證明,但與房產證是有區別的,不動產權證比房產證產權內容更詳細。房產證對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價格采取了規避態度,而不動產權證則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
《不動產權證書》是指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正式啟用。不動產登記機構啟用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后,原有的各類不動產登記簿、權屬證書和登記證明樣式將逐步停止發放,以前依法制作并記載登記內容的土地登記卡和歸戶卡、房屋登記簿等簿冊繼續有效,已經依法發放的《集體土地所有證》等證書、證明繼續有效。
2015年3月1日起,全面啟用統一的不動產登記薄證樣式。新證啟用后,以前的薄證繼續有效,新證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不能要求當事人強制更換,小產權房不會發證。
1、證件名稱不同:舊的房產證,其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而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其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相同的是,深紅色的封皮正面印有金燦燦的國徽。
2、監制機關不同:舊的房產證,監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機構改革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而新的不動產權證書,監制單位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3、內容不同:不動產證上,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產證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而房產證的內頁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4、版本不同:很多購房者都不知道,不動產證是有兩個版本的,包括單一版和集成版:單一版證書記載一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集成版證書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而房產證只有一版本。
5、費用不同:在辦理不動產證和房產證的時候,需要繳納的費用也是不一樣的,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需要按照土地面積、房產面積分別進行兩次測繪、繳納兩次測繪費用,不動產證測繪只要一次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