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6210 | 回答3次 | 2014-03-28 00:00:00
有權分割,只要有男方的名字,就是夫妻倆的財產
首先,要看房產是否原夫妻共有財產,即在沒有進行財產公證的情況下,是婚后買的還是婚前一方獨自購買或婚前共同購買。如婚后購買或婚前共同購買并登記為共有權或公證為共有財產的,則為原夫妻共同財產。在此前提下,又可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原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已對共同財產(房產)進行了分割,權屬清晰。如此情況下房產歸屬一方出售房產,出賣時無需經過原配偶同意,只需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供離婚判決書或財產分割公證書或經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蓋章的雙方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并進行析產。二是原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沒有對共同財產(房產)進行分割,房產權屬不明。在此情況下一方出售房產時應由原夫妻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所得房款也為雙方共同所有。
具體問題房產你無法取得,除非房產加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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