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5902 | 回答2次 | 2014-03-27 00:00:00
你好! 一、房子如何分割? 房子現在的價值減去男方婚前付的那部分錢,剩余的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剩余價值一人分一半。 二、結婚還有孩子生日等等收的女方這邊的份子錢如何處理? 這些情況都是些無法處理的東西,并且這些情況也沒有證據的,法院是不會處理這些東西的。 三、我姐現在無經濟來源,小兒子現還在哺乳期,如果我姐兩個孩子都不想要的話,法院會怎么判? 哺乳期的孩子99%法院會判給女方,如果不想要也是不可能的。 四、其他女方還能爭取到什么經濟補償么? 如果女方能找到能找到以下證據男方可以給女方補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作為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是平均分的。 免費婚姻家庭法律咨詢就到法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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