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江蘇省鹽城市亭湖區將于1月27日至2月4日舉辦新春房博會暨惠民消費節活動,旨在促進“住房消費”。同時,該區還出臺了一系列新春購房政策。
根據政策,對在亭湖區購買新建商品房的個人或企業,將給予所繳納契稅50%的購房補貼。對于單個樓盤團購1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個人,補貼力度更大,將給予購房者所繳納契稅100%的購房補貼。對出售自有住房并購買12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個人,在享受新房契稅補貼的基礎上,再給予所購新房繳納契稅30%的購房補貼。該活動期限為2023年11月9日至2024年2月29日。
為了鼓勵“賣舊買新”,政策還規定,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亭湖區還給予安家落戶購房補貼。在亭湖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購房網簽合同總價3%的購房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該活動期限為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2月29日。
政策還鼓勵使用結算憑證購買新建商品房現房(或準現房),將提高獎勵標準,對在亭湖區購置新房的根據購房時間實施15%、12%、10%分段獎勵。另外再按被征收房屋補償安置面積給予每平方米500元的一次性獎勵,與結算憑證獎勵金一并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