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不動產按我國的法律規定是要交納一定的稅費的,繳納的稅費有個人所得稅,稅,印花稅等等。很多人都知道要交稅費,那是不清楚具體是哪些和什么時候交。所以下面,我就為你們講講銷售不動產如何征收個人所得稅?征收個人所得稅是什么時候交?
銷售不動產如何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出售不動產,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的財產轉讓所得稅目,是銷售收入減去不動產原價以及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后的值將做為應納稅所得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0%。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股息、利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等的都是適用比例稅率的,比例稅率的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銷售不動產征收的個人所得稅什么時候交
1.個人將購買的住房對外銷售:營業稅:按轉讓價格全額計征營業稅。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按差額計征營業稅。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免征。普通住房的標準:單層建筑套內建筑面積120平方米以下或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銷售不動產的時候應交的個人所得稅是在辦理房產過戶的時候就應該繳納,才可以取得房產證。
2.銷售不動產買方作為購房的一方,需要繳費費用的種類比較多,比較繁雜。交易手續費:以5元/平方米計算,買方承擔總費用的50%。合同印花稅:按照房屋產權轉移的成交金額的0.05%繳納等等個人銷售房屋適用營業稅稅目為銷售不動產,適用稅率5%,計稅營業額為納稅人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按規定,個人銷售不動產全部或部分予以;以其他人名義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產權人出售住房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予。所以上述文章講的就是關于銷售不動產如何征收個人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什么時候交的內容,希望能給有需要的人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