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是一個離職的高發期,許多人都想在新的一年換一個工作環境或者換一個工作城市。但是因為公積金的存在,不是簡單的寫一份離職申請就可以了。畢竟賬戶里那么多錢,該怎么處理呢?
首先根據離職的情況不同,處理公積金的方式自然也就不同。具體來說,可分為兩種,一是離職后仍在當地工作的,另一種是離職后去外地工作的。
離職后仍在當地工作的
根據繳納的公積金的單位不同,又分為四種情況:
市管公積金轉市管,新舊單位的賬戶合并;
市管公積金轉國管,由個人提供銀行的查詢單,并交給原單位,再由原單位辦理轉移手續;
國管公積金轉國管,新舊單位賬戶合并;
國管轉市管,由單位內部或者國管集中封存;
離職后去其他城市
1、可以轉移到新單位的公積金賬戶之中,職工應將相關材料提供給原單位,通過原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到開戶管理部辦理申請。
材料:調入單位接收證明、在調入地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轉入銀行卡號、開戶行名稱及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銷戶提取
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下,可以申請銷戶提取余額。
(1)離職、退休的;
(2)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
(3)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并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6)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7)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2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2年的;
(8)到所在市區域外工作并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銷戶提取全部公積金余額。
這里還需要注意的是,單純因為離職,城鎮戶口的居民是不能提取公積金,農業戶口的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并辦理銷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