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北上廣等一些大城市經濟的快速增長,每一年都會有一大批為了理想的外地人們,涌進這些大城市,其中也不缺乏一些外國人,那么外國人辦理暫住證需要哪些材料,如何辦理暫住證呢?
外國人辦理暫住證需要哪些資料
1、外國居民身份證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在國內辦理的身份證明;
2、暫住在本市居(農)戶內的,應提交戶(房)主的戶口證明或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暫住在出租房內的,還應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續或協議,證件地址與辦證人實際暫住地址不一致的,戶(房)主應注明辦證人的實際居住詳細地址;
3、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建筑工地內部需集體辦證的,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有流動人口姓名、性別、戶籍所在地、暫住地詳細地址、公民身份號碼、服務處所、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的申領《暫住證》名冊;
4、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店業單位,提交暫住旅店業單位出具的在住證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6、新的暫住證辦理條件還需要房管局備案。
外國人如何辦理暫住證
在暫住地居住一個月以上年滿16周歲的下列人員,應主動到暫住地轄區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點申辦暫住證:
1、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雇用人員;
2、從事工業、手工業、運輸業的人員;
3、從事商業、飲食業、修理業、服務業的人員;
4、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的人員;
5、其他需要申領暫住證的人員;
申領暫住證應當持暫住人的居民身份證,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張,并按以下規定辦理:
1、暫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攜帶戶主的戶口簿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領暫住證;
2、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者工地、工場的,由單位或者雇主將暫住人員登記造冊,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3、暫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攜帶租賃合同,帶領其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