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更加務實有效 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
其中,《若干措施》提出,擴大改善性住房有效供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多子女家庭購買商品房的,給予適當金額或面積的購房補貼。對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多子女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上浮不低于20%,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提高上浮比例。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對多子女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在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實際房租支出超過提取限額標準的,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