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宣布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以更好地發(fā)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并加大對職工住房消費的支持力度。新政策將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涉及延長提高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的政策期限等四個方面。
此次調整中,長春市主城區(qū)及開發(fā)區(qū)的職工,有共同借款人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將提高至100萬元,無共同借款人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80萬元,政策有效期為2025年全年。此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20%,貸款額度不超過抵押物價值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