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力度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解決住房問題,廣西區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發布《關于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的通知》,進一步提高租賃商品住房提取額度上限,鼓勵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據了解,2023年9月1日起,繳存人在南寧市轄區范圍內無住房,因租住商品住房且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每人每月租房提取額上限由9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
為促進規范管理房屋租賃行為,鼓勵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無房繳存人,租住的房屋進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以南寧市住建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可按照已備案的租金價格計算租房提取額度。提取申請人及配偶每月提取金額合計數不超過已備案的租賃住房每月租金價格且不超過3000元。
該通知有效期為3年,只就繳存人租賃商品住房的提取額度進行調整,租房提取條件、提取頻次等未做調整。通知印發實施之前已辦理過租房提取的不予追溯補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