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因為夫妻買房貸款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出面,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所以需要共同出面貸款買房。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房子,但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該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就算是一個人貸款買房的沒有經過明確的約定同樣會使胃是婚后共同房產,如果以后進行劃分還是要共同劃分的。
2、這樣一來婚后想要自己貸款買房屬于個人財產的那么就要夫妻雙方進行約定財產的歸屬,在將來不會因此財產發生糾紛,有必要的可以寫一份協議進行公證。
3、另外還可以在婚后委托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那也就是說,可以讓父母出資買房,且由他們明確表示該房屋只贈個人一方,好采用公證的方式明確贈與。
1、做好預算規劃:在買房的時候是需要做好預算規劃,即便是夫妻共同買房也是如此,購房預算還包括了家庭的收支情況、未來幾年是否有大額消費、夫妻雙方的工作是否要變動、裝修費用以及置辦家具家電費用等規劃。只有在買房前充分考慮到可能出現的各種因素,才能保證日后的生活開支不會受到影響,最重要的是不至于在買房時陷入資金不足的情況。
2、主貸、次貸有講究:如果是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的話,那么就意味著會有兩個借款人,在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時候,銀行會要求夫妻中的一方作為主貸人,另一方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人和共同貸款人的時候,需要注意根據兩個人的實際情況來選擇,可以從收入、征信、年齡這幾方面分析。
3、要選合適的戶型:夫妻買房時,一定要對房屋的戶型進行選擇,雖然說大家都喜歡大戶型的房子,但是并非是戶型越大就越好,最合適的戶型還是應該是布局合理、分工明確、夠用就好。
4、簽約時必須親自到場:在買房的過程中有很多手續需要夫妻雙方共同來辦理,特別是在簽約的時候,需要夫妻雙方都親自到場,因為銀行會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而且辦理貸款時需要簽訂合同,所以夫妻雙方必須親自到場簽字。